救援潛水訓練

MSD  RESCUE  DIVER 國家職業潛水作業主管證照 

、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二十三條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前項必要之教育、訓練事項及訓練單位管理等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工對於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第三十四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一、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

、 訓練要求:

  符合TTQS(Taiwan Train-Quali System)訓練品質管理系統標準

參訓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

  二、經本會認可之訓練系統(機構)訓練合格,並持有高級/進階(ADVANCED)以上潛水員證照

  三、具50次潛水經驗,且20次深度達25~30公尺

費用:12000元

         ﹝訓練費、國家潛水作業主管證照認證及政府註冊、含救援潛水C卡、教材、海洋實習、氣瓶 及救援裝備使用 、保險﹞

、時數:三十六小時

、課程內容:

  學科  二十四小時

  一、異常氣壓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三小時

  二、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三小時

  三、潛水計畫有關知識  二小時

  四、潛水傷害及其預防  二小時

  五、潛水裝備使用有關知識  二小時

  六、潛水作業環境有關知識  二小時

  七、潛水減壓表演練實習  四小時

  、C.P.R.緊急甦醒術  一小時

  九、水中有害生物傷害處置與急救  一小時

  十、潛水意外預防概論  一小時

  十一、潛水安全管理  一小時

  十二、潛水後安全注意事項  一小時

  十三、潛水意外事故處置  一小時

  術科實習  十二小時

  一、開放水域C.P.R.緊急甦醒術實習  二小時

  二、開放水域救援技巧  四小時

  三、各種拖曳法與上岸方式  二小時

  四、開放水域搜索與編組  二小時

  五、潛水自救與互救  二小時

報名及洽詢   下載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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