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國泰世華房貸
相關網頁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122100445
|
金管會案件編號(Ref):200801I00534 |
|
案件主旨(Subject):房貸糾紛,消費者就只能任銀行宰割嗎? |
|
案件內容(Description):兩年多前,買了一間房子想當公司使用,向國泰世華銀行貸款,服務人員超親切,還千里迢迢登門簽約,結果~~當初營業員估算的貸款金額,竟然和實際核撥金額差了一百多萬,天阿!跟屋主都簽約了,訂金也付了,怎麼辦咧!想想訂金都付了,也都跟屋主好,屋主也都恢復水電整理好了,於是硬著頭皮買了下來!悲慘的生活就此開始! 其實我有錯,我的錯就是錯在太過相信國泰世華銀行,我的錯就是錯在不應該完全信任行員! 跟銀行往來要記得,行員並不能負擔責任,並不代表公司,要老闆來談才有保障,那他們公司的保險是不是也一樣阿?營業員的說明都不能當真阿? 這個經驗希望能給正要辦房貸的人一個知識,千萬不要因為太忙,不要因為行員好像很誠懇,很熱心,就全然信任他,所有承諾如額度,利率,還款條件,有無其他附加費用......請公司出具證明才能相信!千萬不要聽行員說,必須提供購屋合約才能辦理貸款,因為簽了購屋合約,付了訂金之後,你就得任銀行宰割了! |